8月1日,针对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合兴包装”)将前期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厦门架桥合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初始设立时纳入合并范围带来的财务报表更正,深交所认为合兴包装更正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违规。因此,合兴包装收到了深交所的监管函。
2016年2月,合兴包装参与设立并购基金架桥合兴,架桥合兴的出资人包括优先级、中间级和劣后级三类,其中,优先级(持有份额69%)、中间级(持有份额12%)出资人享有预期收益,GP架桥资本(持有份额1%)与合兴包装(持有份额18%)作为劣后级出资人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收益。合兴包装对优先级、中间级出资人提供回购或差额补偿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许晓光为上市公司前述义务承担个人连带责任。
来源:合兴包装: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016年6月,架桥合兴完成收购合众创亚包装服务(亚洲)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合众创亚包装服务(吉隆坡)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合众创亚包装服务(柔佛)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合众创亚包装服务印尼巴淡岛股份有限公司99.90%的股份、合众创亚包装服务(泰国)有限公司99.998%的股份。
2019年3月15日,合兴包装将前期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厦门架桥合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初始设立时纳入合并范围,合兴包装对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更正前合兴包装2016年度利润总额为1.57亿元,更正后为4.76亿元;更正前合兴包装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3亿元,更正后为4.1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合兴包装在2016年的利润出现暴增,主要原因是对2016年报表追溯重述,并购成交金额低于评估的公允价值,其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2018年3月,合兴包装公告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用于收购架桥合兴持有的合众创亚包装服务(亚洲)有限公司100%股份。
2018年6月6日公告,合兴包装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收购架桥合兴持有合众创亚(柔佛)100%股份、合众创亚(吉隆坡)100%股份、合众创亚(印尼)99.90%股份及合众创亚(泰国)99.998%股份。
收购完成后,合兴包装对2016、2017年报表采用追溯重述法,将并购基金架桥合兴自设立时起纳入合并范围,因此标的公司自2016年7月起纳入合并范围,并购成交金额为58,250.00万元,评估公允价值为89,028.99万元,两者之间差额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收购所产生的营业外收入30,778.99万元确认在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中。
来源:合兴包装: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上交所认为,合兴包装更正前后主要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差异。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2.5条的规定。请合兴包装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