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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力包装: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871060 证券简称:恒力包装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南通恒力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7年6月30日,书面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7月14日

  3、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5、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季勇先生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人数共5人,实际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的董事(包括委托出席的董事人数)共5人,缺席本次董事会决议的

  董事共0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08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及关

  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期限为10年,利率和最终授信额度以银行实际审批的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及使用方式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并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交易由公司以名下位于港闸开发区永康路2号的不动产(证

  件编号:苏(2017)南通市不动产权第0000444号,苏(2017)南通

  市不动产权第0000631号)提供抵押担保;具体事宜以公司最终与浙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的《抵押合同》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季勇先生及其配偶李虹女士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具体事宜以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为准。

  该议案内容于2017年7月14日披露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告的《关于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暨资产抵押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17-009)。

  2、议案表决结果:

  董事李季勇、胡顺云、李叶子作为关联方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后,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董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因此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回避表决情况:

  公告编号:2017-008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鉴于李季勇、胡顺云、李叶子三名董事作为关联方,应回避表决该议案。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2017年7月31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数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该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 备查文件目录

  《南通恒力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