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的生产过程离不开农药的使用,但是农药包装废弃物也成了田间地头的一大难题。”
在各地的田间地头走走,很容易就会发现一些被丢废弃的农药瓶、包装袋等。但从去年开始,在黑龙江省宝清县,要想在田间地头找到这些东西非常困难了。
带来这些改变的,是当地自去年初推行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押金销售、有偿回收、集中处理”模式。
在今天(1日)召开的“农药包装物押金回收制度:宝清·盈创模式研讨会”上,黑龙江省宝清县委副书记韩佰呈告诉记者,宝清县耕地面积(含三大农场)717万亩,是典型的农业大县,每年农药使用量约700吨,产生的包装废弃物50吨左右,农药瓶(袋)约270万个,而长期以来回收率仅为10%。
韩佰呈说,这些废弃物大部分被随意丢弃,包装物中的残留农药经过雨水冲刷或自然挥发,导致土壤农残超标,影响农产品品质,不利于农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而且也对大气和水体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
他介绍,为彻底解决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问题,2018年,宝清县与北京盈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合作,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农药包装废弃物“押金销售、有偿回收、集中处理”模式。“当年新产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100%,丢弃在田头水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也被农户捡拾回收,还带动了周边农场和县区农户主动捡拾并向宝清县集中运送。”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宝清县已累计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747.5万个,既解决了农业面源污染问题,又推动了农业可持续发展,也促进了周边县区形成良好的回收氛围。
国家发改委农经司原副司长吴晓松在研讨会上表示,我国是农业大国,农业的生产过程离不开农药的使用,但是农药包装废弃物也成了田间地头的一大难题。这些“生态炸弹”成了阻挡农业绿色发展的“拦路虎”。
2016年8月,原农业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原环境保护部等印发的《关于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利用试点的方案》提出,按照“谁购买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实施废弃农药包装物押金制度,探索基于市场机制的回收处理机制。
2017年,原环境保护部和原农业部联合发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贮存、运输和处置进行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农药生产者、经营者的回收义务,也提出了“押金返回制度”,规定经销商卖农药时适当向农民收取押金,待农民把废农药瓶返还给经销商后就可以领回押金。
吴晓松表示,从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入手,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一些地方已有探索实践,但“宝清•盈创模式”政策为依托,意识超前、定位科学,提高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真正实现了农药购销回的信息化管理,强化了废弃物来源可追溯性、流向可控性,真正为农药废弃包装找到了“好归宿”。
“‘宝清•盈创模式’走在了全国的前列。不仅收了当年的,还把历年的也收了。不仅收了自己的,还把周边县区的也收了。为全国农药废弃物处理探索了一条成功的路径。”生态环境部有关专家说。
第一财经记者在研讨会上了解到,这种“宝清•盈创模式”其实也面临着较大的资金压力。“宝清县一年的财政收入只有4亿元,处置一吨的农药废弃物需要1万元,资金压力巨大。”宝清县政府有关负责人说。
对此,生态环境部上述专家表示,根据“谁生产谁处理”的原则,农药生产企业应当承担废弃物处置的费用,“农药生产企业在当地销售产品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收取相应的处置费用,以弥补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处置成本。”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姜鑫民研究员也表示,“一个小县,解决了一个大问题。宝清县的做法具有创新性,可以考虑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创新基金,得到国家政策性的支持。”
第一财经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2008-2017年,中央政府已累计安排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435亿元,其中2013-2017年每年安排60亿元。该资金采取切块方式下达,地方可统筹使用,支持包括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在内的与村庄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生态环境部此前一份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1323号建议的答复中称,“当前,中央财政对农药废弃物回收处理已有资金渠道支持,目前暂不宜设立新的专项。”“将在后续的中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技术指导工作中,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将资金适当向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方面倾斜。”
责编:刘展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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