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5年之久,王老吉与加多宝的“红罐之争”终有结果。近日,最高法作出终审判决:两家对涉案“红罐”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均作出重要贡献,双方可在不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包装装潢的权益。
这场“马拉松”官司一路打到了最高法,最终一锤定音,画上了句号。这一判决,相信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因为官司打成了“双赢”,而非以往的“一方胜,另一方败”的结局。
如今,“共享”一词实可谓在社会上“火”得一塌糊涂,各行各业都来打“共享”的擦边球。而此次最高法的公开宣判,把“共享”概念应用到司法实践,笔者以为,这还是令人眼亮的。一来,“共享包装”概念这一提法和判决,相信将为今后法院审理类似案例提供有益的借鉴和示范;二来,以“共享包装”的判决来作此次官司的“完美收官”,有利于王老吉与加多宝今后的“并存共荣”发展,起到保护企业利益和促进发展的作用,而不是通过打官司,谁吃掉谁,谁整垮谁。
其实,王老吉与加多宝都是市场上的知名品牌,如何善后及解决好司法纠纷,如何依法并且科学合理地进行裁决和判罚,这对法院审判智慧和能力是一次重大考验。最高法全新的判决,体现了司法处置的公平与智慧,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对此认为的那样,结合红罐凉茶的历史发展过程、双方的合作背景、消费者的认知及公平原则的考量,双方均对涉案包装装潢权益的形成、发展和商誉建树,各自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将涉案包装装潢权益完全判归一方所有,均会导致显失公平的结果,并可能损及社会公众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类似企业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乃至官司越来越多,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的确不能轻易下谁对谁错的结论,应当把握好判罚的标准和尺度,最大限度地不伤及企业及公众的利益。此次“共享包装”的判决在司法实践中首开先河,值得各级法院今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