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了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提案》,同意公司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授权由总经理具体批准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信息。
根据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分别于2016年6月17日购买了《中信证券(16.030, 0.00, 0.00%)信泽财富129号集合资产》5,000万元、2016年6月20日购买了《中信-金珩财富A67号》10,000万元、2016年9月12日购买了《远东-宏利-燕园6号投资基金》5,000万元、2016年11月18日购买了《远东-宏利-燕园8号投资基金》8,000万元、2016年12月23日购买了《宁波银行(16.70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启盈理财2016年第六百零二期》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号为2016-029、2016-045、2016-054和2016-062)。
一、本期到期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截止到本公告日,上述《远东-宏利-燕园8号投资基金》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理财产品本金8,000万元,收到理财收益197.94万元。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已到期的理财产品
1、公司于2016年6月20日购买《中信-金珩财富A67号》,购买金额为10,000万元,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4.5%,起始日:2016年6月20日,到期日:2016年9月1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收回本金10,000万元和理财收益112.34万元。
2、公司于2016年6月17日购买《中信证券信泽财富129号集合资产》,购买金额为5,000万元,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5.00%,起始日:2016年6月17日,到期日:2016年12月21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收回本金5,000万元和理财收益130.42万元。
3、公司于2016年9月12日购买《远东-宏利-燕园6号投资基金》,购买金额为5,000万元,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3%,起始日:2016年9月12日,到期日:2017年3月1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收回本金5,000万元和理财收益147.17万元。
4、公司于2016年12月23日购买《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盈理财2016年第六百零二期》5,000万元,产品预计年化收益率为4.60%,起始日:2016年12月23日,到期日:2017年3月27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收回本金5,000万元和理财收益59.23万元。
5、公司于2016年11月18日购买《远东-宏利-燕园8号投资基金》,购买金额为8,000万元,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2%,起始日:2016年11月18日,到期日:2017年4月12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收回,收回本金8,000万元和理财收益197.94万元。